由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建的尖扎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;根据《青海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>办法》(青海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,2016年6月1日起施行)、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》(水保〔2019〕160号)要求,现将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建的尖扎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资料》验收情况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承建的尖扎3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
建设单位:青海水利水电集团尖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尖扎县尖扎滩
公示内容: 1、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
2、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
3、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(详见附件)
公示时间: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6日(7个工作日)
联系人: 钱 海 青
联系电话:0971- 6101090 15500593314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提出宝贵意见。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